經濟日報-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6日訊 近日,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(fā)《江蘇省非遺旅游體驗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(試行)》)明確,江蘇省將設立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,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,開發(fā)設計互動性強、體驗感好的旅游體驗產品,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工作經驗和模式,在江蘇省內推廣。
根據《辦法(試行)》,參與江蘇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的申報單位需符合,有國家級或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入駐,能夠集中開展非遺展覽、展示、體驗活動的非遺場館(所)、歷史文化街區(qū)和旅游景點;面向社會公眾規(guī)范運營,具備較為完善的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,具有固定的非遺展覽展示、互動體驗場所;以多種展覽陳列形式介紹和傳播非遺知識,內容豐富詳實等等多項條件。
其中,《辦法(試行)》強調,參與申報“江蘇省非遺旅游體驗基地”的單位還需具備較強設計開發(fā)能力,能夠針對不同群體開設多種具有知識性、趣味性的非遺旅游體驗項目,對非遺項目核心技藝傳承有一定推動作用,在區(qū)域內具有示范引領作用。此外,申報單位應能配備從事非遺旅游體驗項目策劃和管理的專門人員,有固定經費支持開展非遺旅游體驗活動,能長期堅持開展非遺旅游體驗活動,活動頻次高,受眾范圍廣,并能對當地文化和旅游融合發(fā)展起到帶動作用。
據經濟日報-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,江蘇省將每3年組織一輪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認定工作。被認定為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的單位命名3年期滿后,在自愿的基礎上,可以重新申請參加新一輪次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的申報。
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表示,將會對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在納入江蘇旅游線路、申報非遺優(yōu)秀實踐案例及省級非遺專項資金等方面予以傾斜,還將利用“蘇心游”、江蘇非遺網、“江蘇非遺”微信公眾號等平臺,對省級非遺旅游體驗基地舉辦的相關非遺活動進行宣傳和推廣。
據悉,《辦法(試行)》將自2020年12月5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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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
郭博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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